進藏許可證(又稱:入藏函)
進藏許可證,通常也稱為“入藏函”,是外籍游客及臺灣地區游客進入西藏必須辦理的準入文件。該證件由西藏自治區政府相關部門(如旅游發展廳、外事辦公室、臺灣事務辦公室等)簽發,為一張A4紙大小的正式許可公函,附有政府公章及防偽標識。持該證件方可進入西藏,且外籍游客在西藏不可自由行,必須參加旅行社組織的團隊行程。
備注:中國臺灣游客需辦理入藏函,而持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或回鄉證的游客進入西藏則無需此證件。
哪些人去西藏必須辦理入藏函?
1、持有中國臺灣證件的游客;
2、非中國護照持有者(即所有外籍護照持有人)。
注:海外華人如未持有中國護照,也需辦理“入藏旅游批準函”。香港及澳門居民憑有效特區護照或回鄉證入藏,無需申請進藏許可。
入藏函樣本

如何申請入藏函?
外國游客僅需將護照復印件及職業信息等材料提交給承辦西藏旅游的旅行社,即可代為辦理入藏許可。
辦理完成后,旅行社將提供一份進藏確認書,憑此確認書方可購買進藏的機票或火車票,并隨團開啟行程。
建議在入境中國前申請好L類(旅游)簽證。如持有工作簽證或商務簽證,需額外提供在職公司證明;如為學生簽證,則需學校出具在讀證明。
特別提醒:外交官及外國記者無法通過旅游渠道辦理入藏函。
持美國綠卡+中國護照的人去西藏無需辦理入藏函,但是無法去珠峰、阿里等地方,因為這些地方需要憑中國身份證辦理邊境證,很多常年在國外的華人已經沒有了中國身份證。(同樣適應于加拿大楓葉卡等)
入藏函在西藏旅行期間須由隨團導游統一攜帶和保管。行程結束后,旅行社將收回該證件并按規定裝訂存檔,最終交還西藏自治區旅發廳(原:旅游局)備案。游客個人不得攜帶入藏函離開西藏。
為什么要辦理老外入藏函?
因為西藏特殊的高原環境、文物古跡及生態體系因素,以及西藏當地邊遠交通和有限的旅游接待。
入藏函的申請規定及手續
根據國家旅游局相關規定,外籍游客、臺灣游客及未持中國護照的海外華人(持香港、澳門特區護照或回鄉證者除外)在西藏旅行期間不允許自行游覽,不論人數多少,均須以組團形式,有計劃、有組織地旅行。
所有境外旅游團隊必須通過受委托的旅行社,向西藏旅游局授權的西藏本地旅行社提交申請,辦理入藏批準函。申請入藏函聯系:西藏青旅-小媛,微信\手機:86 13989988995,或者E-mail:xzcyts@gmail.com (旅行需求備注:進藏時間,人數,游玩天數)



